1-船舶命名禁忌
給新船命名,最后一個字母通常不可用“a”;不能給船重新命名(如果是購來的舊船也較好沿用舊名)。
2-日期禁忌
在基督教盛行的國家,宗教習俗影響了航海,所以新船不宜在13日、星期五下水,遠洋船不宜在13日、星期五起航。如果我們邀請外賓或外輪船員上船參加便宴時,不要安排在13日、星期五,在宴會桌數和每桌人數以及菜的道數上,切忌位“13”這個數目。
3-語言禁忌
不要在船上說“淹死”、“沉沒”、“翻船”等不吉利的詞,在粵語地區,因“空”與“兇”同音,一般不喜歡講空航、空箱、而叫吉航、吉船、吉柜、在西方,船上還不能說貓、狗、兔子、豬、老鼠、雞蛋、鹽、小刀等詞。
4-行為禁忌
為了航行安全,乘客不得在船上吹喇叭,在船頭揮動絲巾或晚上拿手電筒亂晃,以免被其他船誤認為是打旗語或者發送聲號、燈光信號。
5-吃飯的禁忌
如在輪船上赴宴,不可把整條魚翻過來吃,因為有人擔心會招致“翻船”;如在日本船上吃飯喝酒不要將筷子擱在盤子或碟子上,這是船員心理上忌諱的“擱淺”現象。
6-動作禁忌
在船舶有人會有這些忌違:上船時應先跨右腳;不能在船上吹口哨;不可帶花卉、別針上船。
7-借東西的禁忌
不能將船上的設備借給另一條船(即使遇到緊急情況非借不可的話,則必須先將那設備“殺死”,即在上面輕輕地劃道刀痕或敲個小坑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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